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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支部“五好”党员评比条件和奖励的办法

2024年12月27日 09:47  点击:[]

1.每年11月份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全面总结本年度的支部党建工作,通报本支部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党员先进分子的相关具体工作活动情况以及党员在群众中间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按照优秀党员不超过全体党员20%,“五好”党员不超过全体党员6%的要求,各支部要严格把握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宁缺毋滥,评选出群众认可、党员满意、党组织放心的优秀党员和“五好”党员初步人选。

2.离退休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情况汇报,审议各支部上报的优秀党员和“五好”党员名单,确定优秀党员及“五好”党员的公示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3.公示结束后,离退休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党员和群众对优秀党员和“五好”党员公示期间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优秀党员和 “五好”党员人选保学院党委审批。

4.对优秀党员和“五好”党员进行表彰,优秀党员表彰奖励费用由返还党费支出,“五好”党员表彰奖励费用由离退处活动经费支出。

5.优秀党员表彰奖励费用不超过100元/每人;“五好”党员表彰奖励费用不超过200元/每人。

 

 

                   中共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离退休总支部委员会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离退处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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