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离退休工作处现有舞蹈、广场舞、柔力球、时装秀、 合唱、秦腔、太极拳等离退休职工文艺团队,承担着新年联欢会、老年节等重大节日演出任务,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离退休职工文体团队管理和日常文艺演出活动,规范文艺演出经费使用,经学院离退处研究决定,对原有文体团队管理规定和文艺演出经费使用办法进行修订,新修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离退休职工文体团队管理办法
第1条 离退休职工文体团队是离退处组织的由离退休职工组成的群众性组织,离退处是各团队的管理部门,专人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团队相关工作。
第2条 各团队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原则,以增强体质、陶冶情操、丰富文化生活、弘扬正能量、促进文校园建设为目的。
第3条 团队活动以校内活动、日常活动和自娱自乐为主的原则自行组织活动并完成离退处交办的任务。
第4条 各团队队长负责团队日常活动的开展和管理,每半年给予100 元工作津贴。
第5条 各团队队员要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注意自身安全,坚持讲科学、讲团结、奉献,坚决抵制邪教的侵蚀。
第6条 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0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第7条 学院离退处组织集体活动,按照各团队参演离退休职工队员的数量给予集体奖励(奖励主要用于租赁和化妆等费用),作为团队日常活动费用。
二、离退休职工文艺演出集体奖励经费办法
学院离退处每年组织离退休职工文艺演出主要包括端午节、重阳节以及元旦等演出活动,根据文艺演出经费使用实际情况(包括演出服装租赁、化妆等费用),经离退处研究决定,对每个团队演出费用按照每次演出离退休职工参与人数(80元/每人)划拨给每个团队,作为集体奖励经费,用于演出服装租赁、化妆等费用;每次演出节目主持人按照80元/每人用于支付服装租赁、化妆等费用。
三、本办法的说明
1. 每次演出每个团队节目数量不超过2个,每次演出的每个节日上场人数不得超过20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2.文艺演出奖励费用(80元/每人)只针对演出节目中参与的学院离退休职工。
3.各文体团队队长费用以及文艺演出奖励费用都从离退休工作处活动经费中支出。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离退处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