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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处授课临聘人员工作职责及津贴发放的规定

2024年12月27日 09:35  点击:[]

为丰富学院离退休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学院离退处每学期组织书法、绘画、音乐等兴趣班,培养离退休职工老有所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达到颐养性情、强身健体的目的。为保证兴趣班教学质量,提高离退休职工参见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兴趣班授课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学院离退处特制定临聘授课教师工作职责及津贴发放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课教师工作职责

1.每学期开课前完成授课计划制定,并将纸质稿送离退处备查。

2.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授课任务规定内容。

3.积极引导学员参加学院等组织的各类离退休职工书法、绘画、文艺演出等比赛。

二、授课教师课时津贴

1.每学期每个兴趣班授课总课时不超过72学时(每周4学时,授课18周)。

2.参照学院在校学生课时津贴,离退处组织书法、绘画、音乐等兴趣班临聘授课教师课时津贴30/每学时。

3.兴趣班临聘授课教师课时津贴每学期结算一次(上卡发放)。

4.临聘授课教师课时津贴从离退处经费列支。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离退处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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